个人创业
------房产抵押经营贷款
产品功能:
个体私营企业主、市民以自己或第三人所有的房产做抵押,向本行取得贷款,用于解决创业经营、周转资金不足的问题。
产品特色:
1、余额控制、循环使用.每次贷款归还后可继续循环使用,直至达到最高余额或期满;
2、 随借随还、用款灵活:客户可随时到支行办理,方式灵活;
3、利息的最大节约:客户在获得额度时并不计息,只有在实际用款时才按实际天数计息,客户用款的成本得到最大限度的节约;
4、方便快捷,可一次性设定抵押1—10年,期限内无需再办理抵押手续;
5、 费用低,免评估、保险和公证,节省了费用。
贷款对象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贷款条件
1、具有稳定的职业或收入来源,信誉良好,有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2、有我行认可的房产作为抵押;
3、本行要求的其他条件。
贷款期限、额度和利率
1. 贷款额度一般不超过抵押物购入价或拆迁补偿价的70%;
2. 贷款期限最长10年,也可一次性审批给予最长三年贷款额度;
3. 贷款利率在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同档次贷款利率上下限范围内确定执行。
贷款偿还方式
期限在一年(含)以内的,实行每月付息,到期一次结清贷款本息;
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实行按月还本付息。
申请资料
1、借款人及配偶的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已婚的提供结婚证(夫妻双方在同一个户口本的,可不提供结婚证);
2、本人的职业收入证明及共同还款人的收入证明原件;
3、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原件及复印件;
4、房屋所缴契税证明或购房发票的原件及复印件;
5、贷款用途证明材料;
6、我行要求的提供的其他资料。